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共8章,包括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目前,我国残疾人约有8500多万,同时有2.8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而且老年人口数量还将继续增长。从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全面系统地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主要制度机制作出规定,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消除各领域有形或者无形的障碍,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平等地融入数字时代的工作生活,提升其生活品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为政府各类互联网应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做出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三章《无障碍信息交流》第三十二条:利用财政资金建立的互联网网站、服务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逐步符合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和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
国家鼓励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交通出行等领域的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逐步符合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和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四章《无障碍社会服务》第四十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远程实时无障碍信息服务。
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残障群体特需特惠,逐渐转变为全体社会成员普惠共享。多年来,智政科技持续提升无障碍产品服务能力,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无障碍产品服务及功能定制,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便捷地通过门户网站获取信息,便于特殊群体充分、平等地融入数字时代的工作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