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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关于匡东明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4〕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匡东明同志挂职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挂职时间3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