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任〔2024〕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匡东明同志挂职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挂职时间3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