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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关于曹峰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2〕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曹峰同志挂职任黔东南州中医医院副院长。

挂职时间 2 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2 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