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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830310
  • 信息分类:
  • 黔东南府发
  • 发布机构:
  • 州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12-21
  • 文  号:
  • 黔东南府发〔2023〕10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量: 字体:[ ]

黔东南府发〔2023〕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3〕13号)精神,健全适应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人力资源开发不断取得新成效,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州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围绕“主战略”“主定位”,聚焦黔东南州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技能人才需求,采取政府引导,企业、院校积极参与,市场化运营、项目化推进、东西部协作等方式,精准确定培训对象,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健全评价机制,高质量多层次培育技能人才,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到2025年,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基本健全,技能人才培育机制基本完善,平均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累计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5万人次,推动我州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逐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省级“四大培训工程”。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组织实施“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四大培训工程。围绕旅游服务、现代医药和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重点企业和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结合我州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打造“贵州技工”技能人才队伍;围绕我州旅游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人才需求,依托国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餐饮行业企业、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编制开发具有黔东南特色的“黔菜菜品”,并组织撰写专项考核规范;依托家政行业协会、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和院校,打造“黔灵家政”明星企业,聚焦家政医护和“一老一小”实际需求,开展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洁员等技能培训,促进脱贫劳动力、农村妇女等到明星企业实现高质量就业;采用“政府引导、部门合作、企业主体、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打造优秀、专业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依托民族旅游村寨推广地道黔东南美食和特色文化旅游商品,推动“黔旅工匠”中乡村旅游、非遗传承与“黔菜师傅”工程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妇联、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企业工人全员培训工程。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培训指导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新业态新职业、在岗技能提升、高技能人才等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每名职工500元至8000元补贴。(具体按黔人社通〔2021〕39号,黔人社通〔2022〕33号,黔人社通〔2023〕31号文件执行)。鼓励所有技术工人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高技能人才占比,获证人员纳入人才统计范围,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机构备案,推进企业技术工人“全员持证”。(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技能培训品牌示范工程。聚焦我州“四化”建设、产业发展,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育行动,实施“1+16”技能培训品牌示范项目,州级突出打造“黔东南制种工”“黔东南木构工匠”“黔东南乡村主播”“黔东南非遗匠人”等技能培训品牌;各县(市)结合实际开展“一县一品、一人一技”品牌培育行动,深入挖掘打造县级技能培训示范品牌。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及我州引进大湾区企业项目用工需求,联合佛山市打造“融湾”技能培训品牌,按照“先有佛山订单、再培训,先有岗位标准、再考核,先有操作(技能)证书、再上岗”的模式,开展东西部协作订单定岗培训;联合实施“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培训工程,推进“粤黔互通”培训,促进劳动力提高技能输出大湾区就业;推进省内外职业院校、优秀企业与州内职业院校开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冠名班、定向班等形式,积极培育大湾区产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实用技能培训工程。围绕新型工业化技能人才需求,按照“先定岗、再定培”的原则,组织开展中长期项目制培训,大力培养“黔东南电工”“黔东南叉车工”“黔东南家政”等各类技能人才。围绕农业现代化技能人才需求,鼓励引导优势农业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自行组织职工、社员开展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围绕“村BA”“村超”火爆出圈、旅游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旅游从业技能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技能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创业重点人群培训意愿,深入实施以耐寒冷抗风沙的马兰花为标识的创业培训项目,组织州内高校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有创业意愿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培训供给保障

1.压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职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规范开展岗前、转岗、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推动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鼓励各类企业自行培养技能人才。落实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发挥职业院校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能培训优势,各职业院校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不得少于在校生人数的50%。允许并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也可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职业院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的收入中发放给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组织实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双认证”行动,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推进黔东南技师学院“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设。(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3.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和监管,每三年开展一次全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情况评估,对全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实行建库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培训学校在定点培训机构招标遴选、培训计划分配等方面给予支持。从严落实定点培训机构进入退出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培育一批办学特色鲜明、培训效果优良的优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调整《黔东南州证书直补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4.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统筹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资源,结合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就业真实需求谋划县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到2025年实现县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全覆盖。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5年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2家。探索开展州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培训质量保障

5.强化师资保障。常态化开展职业培训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落实民办培训机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和兼职教师1年内任职不得超过3家培训机构的要求。每年举办2期以高级工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骨干教师培训示范班。开展柔性引才,在不改变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从省外相关职业院校、技师学院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到黔东南职业院校工作,引进的人才每年在黔东南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推行校企人员互聘制度,鼓励支持高技能人才兼任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

6.强化培训监管。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大力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全方位立体监管体系,重点加强对师资、课程、教材、设备和评价考核的质量监管。根据州内重点产业和市场需要,提出需纳入急需紧缺、一、二类工种目录,报省备案调整后实施。(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7.规范开展评价。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针对我州非遗类、民族类特色资源丰富优势,组织“名工匠”“技能大师”等民间艺人,研究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组织对我州专有技术、技艺人才的认证颁证。大力开展职业院校“双证书”行动,对职业院校学生采取课证融通、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评价。积极推进一次技能培训,参加技能等级认定和上岗资格考试的“一培双考”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8.广泛开展竞赛。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州内各职业院校聚焦重点领域职业工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设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不少于3个。选派优秀选手和指导老师(教练)到技能发达地区学习训练。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评,推动我州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商务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抓职业技能培训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职业技能培训一县一策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在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下,州、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总牵头责任,统筹目标任务、调度安排、督导考核等工作;各责任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管人才”,及时掌握重点行业、企业技能人才现状和需求,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对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县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合理调整资金支出结构,按规定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各类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成效开展常态化评估。(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督导宣传。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要加强协同推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问效,确保目标任务按时保质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完成任务目标的进行摘牌、通报、停止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将培训资金分配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营造重视、关心、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1.省级“四大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2.企业工人全员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3.技能培训品牌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4.实用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省级“四大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大力实施“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四大工程,到2025年,全州累计开展“贵州技工”培训40000人次以上;开展“黔菜师傅”培训3000人次以上,开发10个黔菜菜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培训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洁员等10000人次以上,认定金牌服务员50名以上;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12000人次以上,推荐评选“贵州文旅行业标兵”3名。

二、培训内容

(一)实施“贵州技工”工程。围绕我州高质量发展、“四化”建设、现代工业产业发展需要,各县(市)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市)每年举办不少于1期职业技能培训示范班。依托头部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培养培育一批以高技能人才为主的黔东南“贵州技工”,到2025年实现培养高技能人才数量与我州有关产业需求规划相匹配。重点发挥“基地和企业”深度合作效应,按年度开展行业相关工种培训不少于20000人次、培养技能人才不少于3000人次,培训后取证率不低于90%、就业率不低于80%。选树一批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劳务品牌单位,推动我州工业、制造业及县域特色产业等企业开展培训、实训,对接上下游产业链,推动产业联动发展,构建相匹配的黔东南“贵州技工”品牌,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培育3个黔东南“贵州技工”品牌。(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黔菜师傅”工程。鼓励全州职业院校开设“黔菜师傅”相关专业,招收“黔菜师傅”烹饪专业学生;对标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依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建立“黔菜师傅”技能人才培养课程,组织编写教材、教案,将黔菜文化、工匠精神融入教学培训全过程。积极推动“黔菜菜品”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打造10个具有黔东南特色的“黔菜菜品”,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考核规范。强化黔菜厨艺基本功实操训练,推动“黔菜师傅”与“粤菜师傅”在培训师资、培训内容、评价考核上互融互通,培养一批复合型“黔菜师傅”。鼓励和支持建立“黔菜师傅”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5年力争建成1至2个具有黔东南特色的“黔菜师傅”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或技能大师工作室。深入挖掘推广黔菜文化,宣传推广黔菜文化品牌,以酸汤鱼、牛瘪、腌鱼、卷粉等为重点,讲好“一菜、一人、一店”的黔菜故事,到2025年全州打造5个左右“黔菜师傅”劳务品牌,16家“生态黔菜”餐饮名店。(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黔灵家政”工程。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家政品牌企业、养老托育机构等,开展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洁员等培训10000人次以上,认定金牌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洁员等“黔灵家政”金牌服务员50名以上。指导各县(市)妇联支持巾帼家政品牌企业进社区,推动各地妇联大力开展家政技能培训。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3000张以上。依托家政行业协会、重点企业、龙头企业与院校,打造“黔灵家政”明星企业,遴选“黔灵家政”明星企业2家以上,培育建设“黔灵家政”培训基地3家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黔旅工匠”工程。围绕通过旅游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目标,以“政府引导、部门合作、企业主体、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为培育提升模式,开展分层次、分类别旅游从业人员全覆盖培训。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推动“黔旅工匠”旅游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的体制改革。采取多种方式对景区讲解人员、酒店服务人员、餐饮服务人员、民宿管家、保洁服务人员等加强技能服务培训,着力打造优秀、专业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到2025年,累计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12000人次,举办各类“黔旅工匠技能大赛”3场,推荐评选“贵州文旅行业标兵”3名。(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建立“产业规划、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项目申报、州级主导、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要求,重点围绕我州“四化”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业创新十大工程、现代工业产业等重点行业及民生重点领域,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发挥各类培训资源作用。压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职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规范开展岗前、转岗、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主阵地作用,组织实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双认证”行动,深化“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提高技能培训实效。支持鼓励培训机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国资委、州妇联、团州委、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严格规范开展技能评价。深化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院校、企业“三方”职业技能评价体系,推动职业技能评价提质扩面。积极培育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指导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考评人员管理、质量督导人员管理、等级证书管理等一整套管理办法,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体系。指导职业院校建立技能等级认定标准体系和工作制度机制,做到题库建设合规、考务流程规范、监督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充足。将州内规模以上企业纳入人才自主评价机构备案,督促指导已备案企业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监督,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到“逢考必督”,推进评价制度落实和健全完善。(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2

企业工人全员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企业工人全员培训工程,到2025年全州开展企业工人技能培训36000人次,其中2023年12000人次、2024年12000人次、2025年12000人次。按照“应扩尽扩、应评尽评”原则,到2025年,将州内规模以上企业纳入人才自主评价机构备案,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其中2023年新增企业评价机构备案30家,年底前实现州内国有规上企业备案全覆盖;2024年新增企业评价机构备案60家;2025年力争实现全州符合条件企业备案全覆盖。

二、培训内容

(一)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培训指导机制。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挥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牵头作用,会同县(市)国资、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住建、交通、水利、财政、税务等部门,重点针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政企沟通和双向投入机制,指导企业做好年度培训计划。(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多元化开展企业工人全员培训。支持企业以中长期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方式规范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通过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方式大力培养技师、高级技师。通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制造业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开展短平快培训,支持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围绕“大数据”战略实施数字技能培训和战略新兴产业,加强互联网、共享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职业企业培训。支持企业职工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成为技能人才,规范申请“证书直补”,按培训政策给予企业或职工500元至8000元补贴。(具体按黔人社通〔2021〕39号,黔人社通〔2022〕33号,黔人社通〔2023〕31号文件执行)。到2025年底,全州实现企业工人技能培训36000人次。(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推动规上企业自主评价机构备案。重点开展州内规上企业的调研,逐一摸清底数和企业推动技术工人“全员持证”工作意愿,分批次渐进式推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为企业提供技能评价师资,鼓励备案企业申请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其他中小企业提供技能等级认定服务。2023年底前,实现州内国有规上企业备案全覆盖;2025年底前,力争实现全州符合条件企业备案全覆盖。(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评价。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职工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按照“证书直补”相关规定可到人社部门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把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融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灵活运用过程化考核、模块化考核和业绩评审、直接认定等多种方式。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攻关等相结合。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按照规定直接认定其相应技能等级。(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有关要求

(一)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州县要建立人社、工信、国资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加强统筹调度。州级人社、工信、国资等部门要统筹做好全州符合条件企业自主评价工作,县(市)人社、工信、国资等部门要做好企业调研、企业推荐、政策宣传、资料初审、日常监管、补贴发放等工作。相关部门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对企业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企业工人培训质量。鼓励企业建立培训中心开展自主培训,指导企业组建由企业高管、专业技术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及技术骨干组成的内部培训师资队伍,提升专业培训能力,促进内部师资队伍“专业化”,最大程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适配性。没有条件建立培训中心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委托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技能人才,切实提升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规范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按照“先进入、后培育”原则,州县人社部门要主动走进企业、深入企业、服务企业,加强点对点指导和系统培训,指导已备案企业评价机构切实加强经办人员、考评员、监督员“三支队伍”培训,做到政策清楚、流程清楚、情况清楚。加强对企业评价全流程的指导及评价质量督导,规范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主动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确保证书“含金量”,不断提高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质量。(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妇联、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3

技能培训品牌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打造州级4个职业技能培训品牌,16个县级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开展东西部协作“订单”培训,培训后输送到佛山就业并稳岗三个月以上200人;开展“粤黔互通”培训3300人次以上。

二、培训内容

(一)打造州级职业技能培训品牌。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增强培训实效,以地区产业发展为方向,依托我州文化资源禀赋和民族特色,实现技能人才培训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全面推进“黔东南制种工”“黔东南木构工匠”“黔东南乡村主播”“黔东南非遗匠人”4个州级“贵州技工”培训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打造“一县一品”技能培训品牌。按照“一个创建方案、一个培训视频、一个经验总结、一本就业台账”四个一示范培训标准,深入挖掘打造“16+”县级技能培训示范品牌,培育打造凯里玻璃工、丹寨蜡染工、麻江蓝莓工、黄平酿酒工、施秉刺绣工、镇远酿酒工、岑巩制种工、三穗缝纫工、天柱茶油工、锦屏制球工、黎平木构工匠、从江百香果种植工、榕江乡村主播、雷山制茶工、台江电池制造工、剑河叉车工等符合各县(市)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打造“融湾”技能培训品牌。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及我州引进大湾区企业项目用工需求,联合佛山市打造“融湾”技能培训品牌,按照“先有佛山订单、再培训,先有岗位标准、再考核,先有操作(技能)证书、再上岗”的模式,有针对性开展电工、焊工、叉车、保育、家政等中长期项目制订单培训,2023-2025年各县(市)每年开展一期40人以上的东西部协作订单定岗培训,培训后输送到佛山就业人数不低于10%。联合佛山市开展“粤黔互通”培训,推进中式烹调师与“粤菜师傅”、家政服务员与“南粤家政”在培训师资、培训内容与评价考核上互融互通,每年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00人次以上、“南粤家政”培训800人次以上、“广东技工”培训200人次以上,确保到2025年底全州开展“粤黔互通”培训3300人次以上。推进东西部“校校合作”“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冠名班和定向班等形式,以“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多元育人方式,积极培育大湾区产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到2025年支持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东南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与省内外3至5家优质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品牌培育保障。州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工作目标,统筹谋划,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佛山市相关部门、佛山工作队协作,整合资金、政策、资源,统筹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为培育打造技能培训品牌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突出品牌地方特色。各县(市)要围绕本地产业特色和优势,结合群众培训意愿和就业习惯特点,加强对技能培训品牌的谋划,有针对性挖掘和培育具有当地特色特点的技能培训品牌,真正树立一批叫得响、有特色、起作用的技能培训品牌,推动全州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州县要充分发挥技能培训品牌的示范作用,以品牌带动促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要坚持就业导向,建立培训、就业、发展一条龙服务保障机制,在培训师资、培训组织、培训成效、促进就业方面持续发力,强化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岗位推荐和就业服务,促进劳动力提升技能实现就业,切实提高培训后就业率。(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4

实用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黔东南实际,扎实推进实用技能培训工程,围绕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以及创业重点人群,到2025年,全州开展中长期项目制取证培训15000人次以上、农业种植养殖等短平快岗前培训50000人次以上、旅游从业人员技能培训12000人次以上,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3000人次以上。

二、培训内容

(一)围绕新型工业化开展技能培训。按照“先定岗、再定培”的原则,支持定点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对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五类人员”、企业职工、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规范开展电工、焊工、叉车、家政等中长期项目制培训,大力培养“黔东南电工”“黔东南叉车工”“黔东南家政”等各类技能人才,到2025年全州开展各类工种中长期项目制取证培训15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妇联、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围绕农业现代化开展技能培训。鼓励引导优势农业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自行组织职工、社员开展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对于参加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合作社社员应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培训年龄可放宽到65岁;培训工种包括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或技术中的某一环节,确有需要的可培训营销类技能技术或实际生产需要的民族手工艺加工等非涉农类工种;对于不在国家职业大典的工种,由县级人社部门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报州级人社部门备案后开展;培训时间不超过3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到2025年全州开展农业种植养殖等岗前培训50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围绕旅游产业化开展技能培训。围绕我州旅游产业发展需要,以“村BA”“村超”火爆出圈为契机,着力开辟新业态培训就业的新增长点。台江县、榕江县重点推进“村赛+技能培训”模式,围绕餐饮行业用工需要,开展粤菜师傅、中式烹调师等技能培训;围绕酒店、宾馆、民宿用工需要,开展酒店管理、客房服务等技能培训;围绕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对从事旅游相关业务的劳动者开展景区讲解等技能培训;围绕民族特色手工艺企业发展需要,开展银饰、刺绣、蜡染等民族手工艺技能培训;根据赛事安排,采取调整培训时间、多企业联合开班、小班制等方式,积极组织各类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同时,通过引流分流,围绕黎平肇兴、从江岜沙、雷山西江、镇远古镇、丹寨万达、施秉杉木河等农文旅一体化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我州整体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到2025年,全州开展旅游相关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12000人次以上,其中台江县培养旅游从业人员800人以上、榕江县培养旅游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围绕创业重点人群开展技能培训。深入实施以耐寒冷抗风沙的马兰花为标识的创业培训项目,组织州内高校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有创业意愿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到2025年全州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3000人次以上。规范创业培训管理,鼓励凯里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东南技师学院与培训机构合作,积极为本院学生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示范培育,依托优秀创业培训师资等成立创业指导工作室和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推荐入选省级创业培训考评专家库。(责任单位:凯里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东南技师学院、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宣传引导,打造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矩阵,积极营造建设具有黔东南特色的实用技能培训浓厚氛围,充分激发劳动力参加培训、学习技能、就业增收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妇联、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培训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技能人才现状和需求,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对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予以重点支持。要加强协同推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问效,确保目标任务序时推进完成。(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培训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全周期管理,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上一体化推进,在标本兼治上综合施策;充分发挥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监督合力,切实强化培训监管,确保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州就业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