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等七部门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数据标准在国家标准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引领性作用。构建国家数据标准体系,能为推动数据技术创新应用、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以及加快建设全国统一数据市场提供重要支撑,对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义重大。
《指南》提出计划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多项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
《指南》指出,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将从基础通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安全保障等7个方面体系化构建。
有利于统筹推动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关键核心数据技术突破,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流通交易和安全治理,引导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全面、完整、系统地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指南》是对未来经济发展方向和数据管理体系的前瞻性工作,是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能够加快推动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基础设施等标准规范研制。
《指南》指出,融合应用标准聚焦《“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为行业领域数据管理应用、数字化水平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转型成效评价等融合应用提供标准支撑。
数据标准建设实施能促进数据新型生产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融合,为生产拓展空间,提升生产效率与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创新与要素优化配置,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基础支撑作用。
《指南》面向数据产业这一新兴产业门类,是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践举措,有助于推进数据畅通流动与高效配置,培育健康、开放的数据要素产业,对支撑和促进未来产业创新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